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合作社 北京农合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00-105-0095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农合资讯 >

【新农合】2020年,医保政策大调整,每人可享受4大医保待遇!

作者: admin 编辑: admin 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20-02-05 10:561
信息摘要:
基本医保待遇

第一重是基本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需缴纳25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将纳入报销范围,按照比例进行报销。当年新出生的小婴儿,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直接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第二重是大病医保待遇。

所有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朋友还能自动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大病医保个人不缴费。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按以下标准再给予报销。其中: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享受大病保险“一降低一提高”倾斜政策。

第三重是大病补充医保待遇。

主要享受对象是参加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农村低保、五保人员。个人不用缴费。前两重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部分,还按以下规定报销:3000—5000 元(含 5000 元)部分按 30%报销;5000-10000 元(含 10000 元)部分按 40%报销;10000—15000 元(含 15000 元)部分按 50%报销;15000—50000 元(含 50000 元)部分按 80%报销;50000 元以上部分按 90%报销,没有封顶线。

 

第四重是医疗救助待遇。

救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人员。门诊救助病种9种,在年度限额内按门诊合规医疗总费用的10%给与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5000元;住院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乡低保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比例给与救助,五保供养人员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90%比例给与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救助10000元。

这四重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后,可以大大减轻贫困人口家庭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