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05-0095
重庆:每亩补贴230元
广西:每亩最高补贴100元
东莞:每亩每造100元
宁波:每亩120元
下列种植的大(小)麦或水稻面积不列入补贴范围:
1.与经济作物间作套种的;
2.实行种养结合以养殖为主的;
3.农户之间联合申报的;
4.土地季节性流转后所种植的;
5.农户之间自发进行土地流转未订立合同或合同未经过镇(乡、街道)鉴证的;
6.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名义申报后,再纳入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其他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内重复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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