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2021年第一个农业补贴确定了!对于要换茬或者是水稻要休耕的农民朋友来说是个好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地)、县(市、区)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2021年,国家初步安排我省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670万亩,其中耕地轮作试点面积500万亩(含2019年新增实施3年试点面积200万亩,到2021年底结束;2021年新增实施1年试点面积300万亩,到2021年底结束),水稻休耕试点面积170万亩(全部为2021年新增实施1年试点面积,到2021年底结束)为确保试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现就申报实施2021年新增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轮作试点。对2019年开始并已实施轮作试点的区域(实施3年试点地块,不含2018年试点),按照“一定三年”的要求继续开展试点,试点任务依据2020年12月中旬各地实际核查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的核定面积进行落实,保持政策的连续性。2021年全省新增实施1年试点任务,以第二、三、四、五积温带为主,兼顾其他积温带。县(市、区、场、局)在分配省下达试点任务时,要优先考虑集中连片地块。
(二)休耕试点。2021年全省新增水稻休耕试点任务实施期限为1年,到2021年底结束,重点以三江平原第三、四、五积温带地下水超采区、井灌稻区及2021年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区为试点区域,并适度兼顾其他积温带渴水及低洼易涝稻田地区。县(市、区、场、局)在分配试点任务时,要优先考虑2021年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区、地下水超采区和集中连片地块。2021年新增水稻休耕试点可以是2020年已实施的休耕地块继续休耕,也可以根据需要更换新的地块。
(一)轮作技术路径。2019年开始实施3年的轮作试点地块,继续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与小麦、杂粮杂豆、蔬菜、薯类、饲草、油料作物、汉麻、中草药(1年生)等轮作为辅,大力提倡“三三制”轮作,允许实行“二二制”轮作。2021年新增实施1年试点地块前崔(2020年)必须为种植大豆,2021年必须种植玉米或小麦或马铃著或汉麻。
(二)休耕技术路径。2021年新增实施1年水稻休耕试点若延续2020年新增实施1年地块,可正常进行休耕;若根据需要更换新的地块,前若(2020年)必须为种植水稻,2021年进行休耕。稻田休耕期间要加强地力保护和管理,春季必须进行1次深耕深松,鼓励种植首瘤(油菜)或蔬菜等肥田养地作物,提升耕地质量,力争地下水下降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梗稻过剩状况得到改善。对休耕地采取保护性措施,禁止弃耕、严禁废耕,不能减少或破坏耕地、不能改变耕地性质、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能够复耕,粮食能产得出、供得上。
(一)补助对象。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在试点县(市、区、场、局)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乡镇政府(农场、林业局)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轮作休耕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轮作休耕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
(二)补助标准。暂定新增耕地轮作试点每亩补贴150元,新增水稻休耕试点每亩补贴500元,最终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为准。
(三)补助方式。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村将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核实准确并符合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技术路径要求后,财政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报的试点面积,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
四、试点申报按照农业农村部电话通知要求,2021年新增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