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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只能拆?5种情况谁也拆不了,还有6项权利
作者: admin
编辑: admin
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21-10-09 09:251
信息摘要:
我们都知道,目前农村宅基地的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也就是一户户口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我们都知道,目前农村宅基地的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也就是一户户口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由于这项政策是近年来才开始实行的,所以在这之前“一户多宅”的问题在农村地区还比较普遍。
在“一户一宅”成为标配后,那些“一户多宅”的农民就认为是不合法的,因此在多余的房屋被拆除征收时,总感觉底气不足,不敢在补偿款上提什么要求,导致有时候吃了亏自己还不知道。
注意:
这5种情况下,“一户多宅”并不违法
在农村,“一户多宅”其实比较常见,很多家庭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但因为农民朋友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都不够,导致一知半解,以为只要是“一户多宅”就是违法的。
1、通过合法买卖多出来的房屋
在“一户一宅”出台之前,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条件比较宽松,所以有不少农民通过合法转让获得了其他村民的宅基地。
这种情况下,只要是当年按照规定的转让流程来走的,而且经村集体公示后,其他村民没有异议的话,这样的房屋就是合法的,任何人都拆不了。如果是私自签订的转让合同,那可能就会被回收了。
2、通过与父母分户后新建的房屋
在农村,当子女成年后(此处更多的是指儿子),一般都会选择从父母的房子搬出来,另外建房子组建新家。
这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只需要通过分户的方式,就可以将其合法化,而不会构成“一户多宅”。
3、虽然“一户多宅”,但宅基地总面积不超标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不能简单地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不是说“一宅”就是完全合法的,其判断标准是宅基地面积有无超标。
像有些地方可能很难找到一整块的平整宅基地,但现有的宅基地面积又比较小,不能满足居住。
这种情况,只要村民主动申请,并被相关部门准许了,而且两块宅基地的面积没有超过当地的限制面积,那也是合法的。
4、通过合法继承来的房屋
父母百年之后,子女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这样一来宅基地也会随房子变动,因此农民可以合法的居住,直到房屋破损才会被回收。
5、户口迁入
准许户口回迁的政策后,因为相关部门的户籍政策冲突,以至于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此时也是合法存在的,不会被回收。
合法拥有“一户多宅”,享有6项权利
如果你家的“一户多宅”是属于以上介绍的五种情况,那就是合法的,享有与其它房屋同等的权利。
一般来说,主要有这六种权利:
确权登记颁证的权利,有偿转让的权利,有偿退出的权利,获得征收补偿的权利,房屋出租和居住的权利,房屋维护、维修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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